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皖经信依复〔2020〕第10号
黄*:
本机关于2020年12月22日收到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内容为:公开本单位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有关规定的文件和具体信息。现答复如下: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第(二)项“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的规定。您所申请的本单位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有关规定的文件属于省委文件,该文件按照密件管理,无法想您提供文件文号及正文内容,现将该文件附件部分(即本单位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有关规定具体信息)提供给您。同时告知您所申请的信息内容也可在我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职能目录”中查看(附链接地址:http://jx.ah.gov.cn/public/6991/142232651.html)。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徽省人民政府或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感谢你对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12月25日